1.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、污垢、油渍等应清除干净,并应洒水润湿。
2.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。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3.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。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,应采取加强措施。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,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,当采用加强网时,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。
4.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,抹灰层应无脱层、空鼓,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。
抹灰质量验收标准
1、一般抹灰表面应光滑、洁净、接槎平整、分格缝应清晰;
2、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、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、分布均匀、紧密平整、色泽一致,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。
(2)、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、深浅一致,应无漏剁处;阳角处应横垛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,棱角应无损坏。
(3)、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、不漏浆、不漏粘,石粒应粘结牢固、分布均匀,阳角处无明显黑边。
(4)、假面砖表面应平整、沟纹清晰、留缝整齐、色泽一致,应无掉角、脱皮、起砂等缺陷。
1、室内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%,并不得少于3间;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。
2、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,每处不得小于10m2。
1、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、护栏等,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。
2、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;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。
3、室内墙面、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。设计无要求时,应采用1: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,其高度不应低于2m,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。
4、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、防潮功能时,应采用防水砂浆。
5、各种砂浆抹灰层,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、水冲、撞击、振动和受冻,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。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。